衢城房屋征收
架空层、阁楼、装修…
补偿标准
最新消息来啦!
9月18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该通知自2017年 10月19日起执行。
市区房屋征收装修补偿价格参考表(节选)
注:
1、本参考价中的装修是指房屋结构以外的,且搬迁时不可移动,无利用残值的装饰、装修;拆移的装修不予补偿。
2、该装修补偿参考价已包含所有材料费、制作安装费及相应的管理综合费等;
3、表中未明列的装修项目评估以征收决定发布前最近一期的造价信息发布价格为参考,结合装修成新确定。
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
临时建筑补偿标准(节选)
注:
1、有折旧的项目,折旧后低于40%的,按40%计算。
2、房屋架空层指商品房买卖时购入合法使用权,面积未载入房屋所有权证的部分。不包括按1/2面积记载入证的架空层。
3、阁楼指顶层结构完整的附属阁楼,且面积未计入房产证;已发证的阁楼,其层高不足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部分不再另行补偿。
4、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造价结合批准的剩余年限,按月计算确定;未经批准的机井、压力井不予补偿。
记者从衢州市住建局了解到,2013年4月12日起,市区施行了《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随着物价上涨,该政策的补偿标准已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今年市区有大量危旧房改造,因此我们进行了修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修改依据:
1.根据国务院条例和省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区房地产及周边行业市场情况。
2.市住建局柯城区征迁办等征收实施单位就修改的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赴外地考察,了解本地各县市区2015年以来的补偿政策。
3.向相关单位和中介机构咨询价格信息。
修改的内容:
1. 考虑到近几年来的建筑造价成本变化不大,建议对于民用建筑造价不作调整,对其它附属物作适当调整。
2.其中增加了管道煤气迁移费用,部分建材项目按档次细分,价格做适当调整。
3.住建局随机抽取了近期签约的5户被征收人的附属物、装修情况进行测算对比,较调整之前平均涨幅15%,每平方米上涨约57元。
(原标题《市区房屋被征收,装修、架空层、阁楼怎么补偿?最新的标准来了~》。编辑赵璐洁 梅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