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实走深,3月26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施工现场对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
2019年底,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意向,由被告负责原告的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原告按口头约定向被告公司支付了 5000元定金。2020年双方正式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原告预付了35000元工程款,被告公司收到款项后安排工人进场施工,仅完成了部分水电工程后就没有继续施工了,原告经多次催促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预付的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秉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承办法官主动到现场勘察核实装修工程的进度,在当事人的见证下,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承办法官不言辛苦,梳理案件事实一丝不苟,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获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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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112期】文章来源:八步区法院